除尘器验收原则
2016-04-02 10:49:59
除尘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竣工后,历经安装调试和试生产考核,具备生产运行条件,应当遵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分口管理的原则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或《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本着“先编制与批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方案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后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或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程序,编制与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或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供建设项目主管部门适时组织与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或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应由具有省级资质的机构承担。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环保措施)竣工验收,应遵守下列原则:①以《建设项目承包合同》为依据,按承包工程组织整体验收的原则;②以设计图纸为依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补充的质量控制原则;③以承包合同总额为准的费用总承包原则;④投产运行一年内的与售后服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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